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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退出程序和步骤

贫困户退出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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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退出程序和步骤

贫困户退出需要贫困户家庭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的标准,需经过公开、民主的认定程序、步骤,实事求是地退出,实现真脱贫。贫困户退出的基本程序和步骤等有7 个:核验工作队入户核验、村民小组(屯)评议、行政村评议、行政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设区市和省级备案。

核验工作队入户核验核验工作队由扶贫工作的人员组成,核验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到贫困户家中实地查看、核实贫困户家庭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医疗有保障、住房有保障、教育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的标准。核验工作队根据核验结果填写《双认定验收表》,贫困户签字确认。

村民小组(屯)评议村民小组评议会参加的人员有贫困户所在的村民小组长、老党员、村民小组退休干部、妇女代表、村委干部、扶贫工作人员。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的标准的脱贫标准评议贫困户是否达到标准。评议人员将评议意见填写到《双认定验收表》,并签字确认后报给行政村村委会。

行政村评议行政村评议会参加的人员有老党员、各个自然村的村民小组长、村教师、退休干部、妇女代表、村委干部、扶贫工作人员。参考村民小组评议会评议的意见,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的标准的脱贫标准评议贫困户是否达到标准。评议人员将评议意见填写到《双认定验收表》,并确定行政村的贫困户退出的初选名单。

行政村公示村委干部将行政村评议得出的【贫困户退出的初选名单】在行政村、各自然村进行公示7天。如未收到异议,公示结束后,村委会形成本村的【贫困户退出的初审名单】和《双认定验收表》一并报给乡镇政府。

乡镇审核公示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退出的初审名单】、《双认定验收表》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在各个行政村公示7天。如未收到异议,公示结束后,在《双认定验收表》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后的贫困户退出名单报给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办)。

县级审定公告县扶贫办对乡镇报来的《双认定验收表》和贫困户退出名单进行县级的审核,按贫困户退出标准抽查是否属实后,确定县级的贫困户退出名单。将审定后的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相应的行政村公告7天。

设区市和省级备案各县扶贫办将县级的贫困户退出统计表上报给设区市扶贫办备案;设区市扶贫办收集汇总后,将市级统计表报给省扶贫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