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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如何申请

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如何申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如何申请

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审批

许可条件

一、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三、有确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范围;

四、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许可程序

中央在京或地方单位,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军队单位,经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